查看原文
其他

租客在出租房楼梯摔倒致严重骨折!怒告房东能否获赔?

想被你关注的👉 广州普法 2023-08-27

    广州普法

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




《铿锵法庭》栏目是广州普法全新推出的原创IP系列产品,栏目基于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例和话题,以模拟法庭为场景进行深度再创作,拍摄创意普法短剧。短剧以原、被告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,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,将案件人物具象化、案件内容故事化、案件情节悬念化、案件争议焦点化,让法理在“辩论式”普法中越辩越明,借此活泼生动的表现形式,更贴地气地传递法治正能量。


在上期《铿锵法庭》的文末投票中

得票数最多的是

《租客摔骨折找房东索赔案》


这一期

普法君就来为大家分享~


第二期|租客摔骨折

找房东索赔案


图源网络,图文无关



因房屋装修

出租屋的楼梯扶手被拆除

房东却未设置警示牌

租客因此不慎踩空摔倒

致严重骨折

一怒之下

租客将房东告上法庭

索赔10万元

……


👆点击视频回看普法剧场


法律争议焦点:

房东对租客

有无安全保障义务?


以下内容均为模拟法庭的剧场式创作,并非真实庭审情况,请勿对号入座


在原告看来

被告为了装修

擅自拆除楼梯扶手

对自己的伤势

应该负主要责任


原告(租客):

“就是因为你的出租房楼梯高低不平,扶手还拆了,导致我下楼梯的时候踩空摔成了骨折,你要赔偿我十万元!”


被告认为

是原告自己未注意

而导致不慎摔倒受伤

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


被告(房东):

“靓仔,是你自己走路不小心摔伤的,还要我赔偿?你是不是太贪心了!”


原告拿出证据

指证被告的自建房楼梯

存在安全隐患



原告代理律师:

“被告作为涉案楼房的经营者和管理者,将房屋出租给原告进行有偿使用,就应当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。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显示,被告提供的楼梯并不符合安全标准,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。”


被告代理律师:

“原告是建筑物的使用者,其对建筑物的结构和风险有充分的了解,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原告下楼时没有行使注意义务,原告因自己的原因不慎摔倒,应由其自身承担风险,与被告无关。”




审判长

“一锤定音”:


“房东出租房屋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确保为租客所提供的电梯、楼梯、家具、家电等符合安全标准。”

本案中,被告是涉案楼房的经营者和管理者,其将涉案房屋出租给原告有偿使用,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楼梯给租客使用。


涉案楼房七至八楼楼梯的跨步宽度不符合标准,且楼梯扶手被拆除是原告摔伤的主要原因,被告应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责任。


判决如下: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共计6万元。




法条链接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  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
互动时间



针对此案

您认为房东应该赔偿吗?

欢迎留言表达您的看法!


您也可以点击下方投票

选择其他您想了解的案件内容

下期《铿锵法庭》说什么?

由您来决定!


投票时间截至本周三

(3月1日)24时

得票数最高的选项

将会作为下一期的栏目内容


本文案例参考来源: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(封面图来源于网络,与本案内容无关)



欢迎关注“广州普法”视频号
更多精彩视频持续更新中,敬请留意~


*温馨提示:如果本号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、名誉权等问题,请尽快留言与我们联系,经核实相关情况后,我们将会妥善处理。投稿邮箱:ycpf_sf@gz.gov.cn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